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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民法与职业教育相结合的思路构建

来源:当代职业教育 【在线投稿】 栏目:期刊导读 时间:2021-02-14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2020年5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四十五号主席令予以公布,该法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

2020年5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四十五号主席令予以公布,该法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标志着我国民事法律事业从立法层面进入了全新的历史发展阶段。我国发展民法事业的主要目的,在于支持和保护各类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规范调整各类基本民事关系,维护优质稳定的社会秩序,以及经济秩序,适应和满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进程中的基本要求,发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立足于高等职业教育事业发展进程中的客观情况,做好民事法律与高等职业教育发展进程之间的相互结合,有助于支持和确保我国现代高等职业教育在发展进程中切实获取良好收益。

一、高等职业院校开展民法知识课堂教学工作的必要性

第一,对于我国现有的绝大多数城乡普通民众而言,其在接触和学习民法相关知识的过程中,通常仅能依赖和运用普法宣传渠道,以及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民事诉讼活动参与渠道,客观上诱导我国民众对民法相关知识的认识和理解活动长期处在浅表层次。民法体系中涉及的知识内容丰富且繁杂,其学习吸纳过程客观上需要消耗和利用较大数量的时间资源。在具体开展的一般性普法宣传活动过程中,不仅持续时间相对有限,且对民法知识的宣传普及效率也相对低下,不仅无法支持和确保我国民众实现对民法相关知识的认真充分学习,还会诱导我国民众实际学习获取的民法相关知识呈现出零散性,或者是混乱性特点,其实际获取的整体效果存在显著缺陷。

第二,我国城乡民众目前具备的文化知识理念掌握水平彼此不同,且其对同一知识要素的理解方式也存在差异,客观上诱导我国部分民众在学习理解民法相关知识的过程中,无法将具体的法律条文与日常生活中遭遇的各类具体事件进行相互联系,引致其不仅无法准确认知民法条文的基本内涵,还在遭遇基本权益被侵害事件条件下,无法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与此同时,部分民众在未能充分学习领会民法条文基本内涵条件下,极有可能在不经意间作出侵犯破坏他人合法民事权益的行为,进而在承担某种形式的法律责任过程中,发生自身基本利益损失问题。

第三,最近若干年间,伴随着我国高等职业院校办学工作规模的持续扩大,我国高等职业院校在校学生总数量正在呈现出持续增加的变化趋势。调查显示,现阶段我国绝大多数高等职业院校学生教学培养单位,仅针对法律相关专业学生开展了与民法相关的课程教学活动,未能针对一般专业学生开设具备通识性特点的民法知识教学活动,在引致我国高等职业院校各专业学生未能充分了解自身所在专业领域的民法条文前提下,给其未来参与工作生活实践过程造成了一定程度的不良影响。

第四,民法课程在内容构成方面包含有严谨且深刻的覆盖法律层面、道德层面、社会层面,以及伦理层面的基本价值观念,在知识内容的引入和叙述脉络之中,具备着显著且鲜明的逻辑性特点、严谨性特点以及实践性特点。针对高等职业院校各专业在校学生开展民法知识教学工作,不仅有助于提升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法律适用能力以及法律语言应用表达能力,还能在一定程度上锻炼提升我国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支持学生树立和秉持正确且积极的世界观、人生观以及价值观。

二、高等职业院校开展民法知识教育的具体策略

第一,想要实现高等职业教育事业与民法的优质结合,必须借由对适当措施的运用,引导和促进高等职业院校各专业学生教学培养工作单位和广大在职教师,能够全面系统深入地认识理解将民法知识理念引入高等职业院校在校学生教学培养工作历程的重要意义,以及对高等职业院校在校学生未来工作生活历程所发挥的影响作用,继而在设计高等职业院校各专业学生的课程内容体系过程中,强化对民法课程相关知识理念的重视。

第二,想要实现高等职业教育事业与民法的优质结合,必须针对高等职业院校非法学专业在校学生开设民法课程,并且将其设置成必修课程,编制和使用适合此类学生基本认知理解能力的民法教材文本,支持相关学生在参与民法相关知识学习活动过程中,能够顺利获取良好效果。高等职业院校各专业学生教学培养工作单位,应当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审议通过和即将施行为契机,择取和运用恰当工作方式,针对现有的《民法》课程教材文本,开展基于指导思想层面,以及内容构成方面的修改调整,要借由在《民法》课程教材文本之中充分引入呈现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立法指导思想和内容构成充分契合的教学内容素材,以及与具体法律条文相关的民事诉讼事件,或者是民事纠纷事件案例,支持高等职业院校各专业在校学生在参与开展《民法》课程知识内容学习活动过程中,能够全面系统深入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包含的基本法律条文,及其在具体化的生产生活实践进程之中所发挥的指导作用,获取到优质且良好的学习效果。

文章来源:《当代职业教育》 网址: http://www.ddzyjy.cn/qikandaodu/2021/0214/6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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